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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森林养生基地、中国森林体验基地命名申报活动
关于开展“中国森林体验基地”和“中国森林养生基地”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和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响应《国家林业局关于大力推进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发展的通知》(林场发〔2016〕3号),深化森林等自然资源供给侧改革,创新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探索林业生态产业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新引擎,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生态产品,促进互联网末端的农民就业增收,提高公众幸福指数,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国森林体验基地”和“中国森林养生基地”申报命名工作。本次活动由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支持,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发起,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森林休闲体验分会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一)是森林等自然资源供给侧改革的有力抓手,是开拓发展森林城市建设空间的绿色动力;
(二)是兴林富民、全民共享生态建设成果、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新格局的创新引擎;
(三)是健康中国战略的试金石,是增强公众健康、倡导高品质生活方式、提升人民幸福指数、促进旅游与消费的有效举措;
(四)有利于弘扬生态文明,培养民众热爱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
(五)有利于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是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就、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内容;
(六)有利于丰富森林旅游产品,满足公众多元化的户外游憩需求。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生态公园、林场、自然保护区、专类园、风景名胜区、产业园区等。
(二)资源条件 申报主体有一定规模的生态资源,空气良好,水质优良,土壤环境健康,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三)可达性 申报主体周边及内部交通方便。
(四)接待能力 申报主体具有较好的食宿接待能力,有自营或者合作经营的酒店或特色民宿客栈等。
(五)中国森林体验基地要求:特色体验项目 申报主体具有一定规模、形式多样的特色体验项目与科普宣教设施,具有一定规模的绿色健康体验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质量和安全标准,并能定期开展不同形式的体验活动和科普教育活动,具体要求如下(下述4条具备其一,每条所举例内容,包含一项或一项以上):
1.要有观光型体验产品,例如森林绿道、观光平台等;
2.要有自然教育型体验产品,例如科普馆、青少年之家、自然体验中心等;
3.要有休闲度假型体验产品,例如自驾车宿营地、房车营地、度假木屋等;
4.要有运动探险型体验产品,例如健康登山步道、森林马拉松、攀岩、滑索、蹦极、跳伞等。
中国森林养生基地要求:养生特色突出 申报主体具备健康养生特色鲜明的资源条件,具体如下:
1.申报主体森林资源丰富,负氧离子含量高;
2.申报主体有一种或多种能释放对人体有益植物精气的芳香类植物或植物群落,并且成片分布;
3.申报主体有特殊功能的天然温泉或冷泉;
4.申报主体水质优良,富含对人体健康有益的稀有元素;
5.申报主体出产具备地域特色的森林有机食品或农田有机产品等。
(六)管理服务能力:申报主体有专门从事体验项目管理与服务的人员,有固定的志愿者队伍,并定期组织人员培训。
(七)宣传推广能力:申报主体建设有或计划建设主体网站,积极参与森林体验、森林养生相关专业培训、行业交流、科学研究及社会宣传推广。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30日。
四、其他
各有关单位自荐或推荐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填写“申报表”,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报表”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发至我会指定邮箱,或传真至010-84238133。
根据《中国林业产业特色区域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我会对申请材料经过初审-专家评审后,确定20家单位作为中国森林体验基地命名授牌单位,确定20家单位作为中国森林养生基地命名授牌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五、未尽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我会将在后续管理办法中加以说明。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森林休闲体验分会
电子邮箱:slxxty@sina.com(森林休闲体验拼音首字母缩写)
网址:www.slxxty.org
联系人:孙杨
联系电话:13811248831,010-58130256
联系人:曹丽莎
联系电话:18515319551,010-84238133
传真:010-84238133
附件:1.《“中国森林体验基地”申报表》
2.《“中国森林养生基地”申报表》
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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